江苏: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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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JX

7月21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应用场景为驱动,加速低碳零碳产品、装备和技术的应用推广。鼓励园区根据自身特色,推行可用屋顶光伏全覆盖、光储充一体化、车网互动、氢能交通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多能互补、多能联供项目“一个窗口”审批、园区碳普惠、绿色出海服务、绿电服务站、零碳综合服务商等政策服务场景。推动形成全省零碳园区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库,为同类型园区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原文如下: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为做好国家级零碳园区申报推荐工作,扎实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及推进全省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高标准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

以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契机,推动有条件的园区集聚零碳创新要素、提升产业绿色竞争力、有效应对国际绿色经贸规则,打造若干个国内领先、有国际影响力的零碳园区标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原则上应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视情可拓展至近年来新建设的、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复的新兴产业园区或高新技术园区。

2、建设范围。可为园区整体,也可为“园中园”。以“园中园”形式申报的,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建设和管理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

3、基本条件。申报主体需在能耗和碳排放统计、核算、计量、监测等方面具备一定基础。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其他社会不良影响事件。